我省加快建设“无证明城市”

发布日期:2024-07-29 16:13信息来源:安徽日报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无需携带任何证明材料,就能当场办理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业务?这在“无证明城市”建设试点马鞍山已经成为现实。记者7月23日从省司法厅了解到,聚焦落实《安徽省“无证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我省近日部署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持续加快建设步伐,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无证明城市”建设改革试点以来,马鞍山、池州、铜陵、黄山4个试点市主动作为,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事项梳理方面,4个试点市系统化梳理政务服务事项7900余项,全面摸清了证明事项底数,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核验等方式,分批实现办事过程证明事项免提交。

在平台建设方面,马鞍山市上线“政民通·马上办”无证明查询核验系统,打通27个数据接口、23类电子证照接口。池州市创新研发“五免助手”,实现证明在线开具、部门在线核验,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无证明办事”服务。

同时,改革试点有力度。马鞍山市证明材料免提交率达78.1%,2023年通过刷脸核验实现无感“免证办”7.5万件次。池州市拓展电子证照应用领域,2100余个事项可通过调用电子证照实现“证照免带”办理,电子证照事项关联率99%以上。铜陵市简化办事流程,上线工伤、创业、失业、企业职工退休、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等20余项集成办事项,累计办件6.9万件。黄山市提高信用承诺比例,2023年全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件总数为62542件,同比增长85%。

据了解,根据此次部署,我省将持续推进“无证明城市”改革,变“群众跑”为“部门跑”、变“现场跑”为“网上跑”,变“你向我证明”为“我为你证明”,真正让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能够从繁琐、耗时、尴尬的证明过程中解脱出来。坚持法无规定的一律取消,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法有规定的,积极用好数据共享、部门协助、当事人承诺等方式进行核查,逐步实现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无需提交证明材料。(记者 李晓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