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眼辨假证 依法护产权

发布日期:2025-01-20 09:40信息来源:歙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作者:歙县数据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近期,歙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发现并收缴一本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证书。

市民程女士手持一本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不动产权证来到歙县不动产登记窗口,咨询该不动产现势产权信息,并提交该本证书供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查询窗口工作人员在观察不动产权证时立即发现相关信息的异常,并通过证书纸张质感、信息印刷细节以及证书印章等情况快速预判该证系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证书。随后,工作人员开展更为深入的信息核查程序,在系统中进行不动产登记信息核验后,发现其与实际登记信息不一致,最终确认证上相关信息均系伪造,该本不动产权证书系假证。

为深入保护产权,维护产权人合法权益,同时严厉打击伪造、变造假证的违法行为。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收缴;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登记窗口工作人员立即将实际情况告知程女士,并对该本假证予以收缴、出具收缴证明,且如实向当地公安机关反映情况。

当今时代,不动产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乃至是一个家庭最重要的财产,不动产登记工作成为守护人民财富的主要防线。自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以来,自然资源部在新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上应用了满版黑白水印、雕刻凹印编号、光变镂空开窗安全线等多项防伪技术和工艺,大家在进行不动产交易、抵押时要“擦亮双眼”,对于产权情况存疑时,可通过线下窗口或手机进入“皖事通-徽易登”查询产权信息。登记部门也将继续秉持严谨、规范、高效的工作态度,提升工作风险敏感度,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不动产交易、抵押等登记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