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黄山市开展首席数据官试点工作方案》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统筹协调,强化数据质量管理,深化数据开发利用,落实落细首席数据官试点工作。根据《安徽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1〕1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统筹协调,强化数据质量管理,深化数据开发利用,根据《安徽省开展首席数据官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化建设、数据共享开放质量和水平,通过开展首席数据官工作制度,建立我市健全数据归集、治理、共享、应用和信息化统筹工作机制,赋能政府服务和“数字黄山”发展。
三、起草过程
2022年10月27日制定我市工作方案初稿,广泛征求全市各单位意见建议,根据反馈形成我市正式稿件。同时,综合考虑部门数据资源归集共享、开发利用以及政务信息化建设等情况,选定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黄山旅游集团等20家部门及企业开展首席数据官试点工作。
四、主要内容
在市“数字黄山”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下,开展首席数据官工作制度,原则上首席数据官由本部门分管信息化、数据资源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充分授权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同时,各单位可设立数据专员,由相关科室(机构)负责人担任,以辅助首席数据官开展具体工作。
首席数据官的主要职责有五项:包括统筹协调本部门本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数字化相关工作部署,落实“数字黄山”建设总体方案、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等工作要求;统筹数据资源管理,协调组织梳理本部门信息化资产、数据资源资产﹐摸清家底,建立资产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统筹协调信息化建设,充分授权首席数据官拥有本部门信息化项目建设、验收等工作“一票否决权”,确保本地本部门信息化高质量、集约化建设;统筹数据归集治理,统筹本部门本系统内容数据资源全量归集 ,建立健全数据质量反馈整改机制;统筹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应用,确保数据“应共享尽共享”立足业务实际,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和应用场景创新。
五、创新举措
一是为确保本部门信息化高质量、集约化建设,充分授权首席数据官拥有本部门信息化项目建设、验收等工作“一票否决权”。二是为促进首席数据官工作顺利推进,创立数据专员,由相关科室(机构)负责人担任,以辅助首席数据官开展具体工作。
六、下步工作计划
以信息化项目管理和数据工程试点为抓手,落实首席数据官制度,开展数据资源归集攻坚,实现对全市政务数据资源的全流程管理。同时,积极申请国家和省级数据回流,赋能本地化数据已用场景打造。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黄山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解读人:耿雪垠;联系电话:0559-2330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