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60803404/202106-00022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05-2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负责人解读】《黄山市政务云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市数据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5-27 15:54 信息来源:黄山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阅读次数:

市数据资源局副局长谢其正就《黄山市政务云平台管理暂行办法》(黄数资〔2021〕28号,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解读。

问:请您介绍一下《办法》的出台背景?

随着信息技术不断进步和我市信息化建设水平的提高,对政务云安全性要求进一步增强,随着各单位对政务云资源需求不断增加,政务云平台管理亟待规范。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打造“皖事通办”平台加快政务数据归集共享的意见》(皖政秘〔2020〕77号)、《安徽省省级政务云管理办法(试行)》(皖数资函〔2021〕40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我市政务云平台管理流程,结合市情实际,制定本《办法》)

问:请您介绍一下《办法》的工作目标

为加强市政务云管理和使用,统筹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基础设施与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黄山市城市数据中心作用,坚持以“共建共享,集约建设”为原则,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黄山”。

问:请您介绍一下《办法》的重点内容

本《办法》面向范围是本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服务范围为全市重大、重点信息化项目或经市数据资源局审核、硬件资源由市级政务云统筹安排的信息化项目。共8章35条,分为总则、职责分工、使用服务与管理、运行维护及服务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应急保障、监督考核、费用管理与保障、附则。

1.总则。明确《办法》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云平台的定义、上云原则和使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职责分工。云平台建设、安全运行和管理等工作涉及云主管部门、云管理机构、使用单位和运维单位,明确各自职责分工。

3.使用管理。明确云平台提供的云资源、申请原则和使用流程,及使用各阶段包含申请、受理、审核、测试、开通、变更和终止环节等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限要求。

4.运行管理。明确运行维护阶段,使用单位、云管理机构、运维单位各自职责。

5.安全和应急管理。按照“安全管理责任不变、数据归属关系不变、安全管理标准不变、数据敏感信息不出境”原则,明确云主管部门、云管理机构、使用单位和运维单位履行各自职责职责,并就应急保障提出要求。

6.考核评价与费用。明确云主管部门组织使用单位一同对运维单位服务进行考核。云管理机构负责编制政务云年度预算,由市财政予以保障,主要包括政务云运行所需计算存储网络资源、应用系统维护及机房租金、水电费和运维经费等费用支出。

7.附则。明确《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由黄山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解释。

问:请您介绍一下《实施意见》的创新举措

1. 明晰职责:对政务云的主管部门、管理机构、使用单位、运维单位的职责予以明确。同时,给出政务云使用各个环节的办理时限要求。

2. 优化考核:首次将使用单位政务云资源使用率纳入考核,对业务资源使用率不足的应用系统要求定期整改,极大提升资源使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