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60803404/202106-00021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05-2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数资〔2021〕28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黄山市政务云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市数据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5-27 11:53 信息来源:黄山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阅读次数:

 513日,黄山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印发《黄山市政务云平台管理暂行办法》黄数资〔2021〕28号,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随着信息技术不断进步和我市信息化建设水平的提高,对政务云安全性要求进一步增强,随着各单位对政务云资源需求不断增加,政务云平台管理亟待规范。我省相继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打造“皖事通办”平台加快政务数据归集共享的意见》(皖政秘〔202077号)、《安徽省省级政务云管理办法(试行)》(皖数资函〔2021〕40号)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全省政务云平台管理工作。

二、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规范我市政务云平台管理流程市数据资源局结合我市实际,开展了起草工作,形成《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了市直及驻黄单位和各区县的意见,经汇总梳理形成了《暂行办法(送审稿)》,经市加快建设“数字黄山”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后,修改完善形成了《暂行办法》。

三、工作目标

为加强市政务云管理和使用,统筹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基础设施与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黄山市城市数据中心作用,坚持以“共建共享,集约建设”为原则,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黄山”。

四、对象范围

市本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服务范围为全市重大、重点信息化项目或经市数据资源局审核、硬件资源由市级政务云统筹安排的信息化项目。

五、重点内容

《办法》共835条,分为总则、职责分工、使用服务与管理、运行维护及服务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应急保障、监督考核、费用管理与保障、附则。

1.总则。明确《办法》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云平台的定义、上云原则和使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职责分工。云平台建设、安全运行和管理等工作涉及云主管部门、云管理机构、使用单位和运维单位,明确各自职责分工。

3.使用管理。明确云平台提供的云资源、申请原则和使用流程,及使用各阶段包含申请、受理、审核、测试、开通、变更和终止环节等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限要求。

4.运行管理。明确运行维护阶段,使用单位、云管理机构、运维单位各自职责。

5.安全和应急管理。按照“安全管理责任不变、数据归属关系不变、安全管理标准不变、数据敏感信息不出境”原则,明确云主管部门、云管理机构、使用单位和运维单位履行各自职责职责,并就应急保障提出要求。

6.考核评价与费用。明确云主管部门组织使用单位一同对运维单位服务进行考核。云管理机构负责编制政务云年度预算,由市财政予以保障,主要包括政务云运行所需计算存储网络资源、应用系统维护及机房租金、水电费和运维经费等费用支出。

7.附则。明确《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由黄山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解释。

六、创新举措

明晰职责:对政务云的主管部门、管理机构、使用单位、运维单位的职责予以明确。同时,给出政务云使用各个环节的办理时限要求。

优化考核:首次将使用单位政务云资源使用率纳入考核,对业务资源使用率不足的应用系统要求定期整改,极大提升资源使用率。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1.加强政务云资源管理。加强对政务云资源进行整治,规范云资源申请、审批、使用、运维等各个环节管理,为云资源安全使用打下基础。
   2.落实政务云资源考核。定期对政务云资源使用率和安全进行检查,对使用率不高和存在安全风险的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

八、关键词解释

政务云是指依托非涉密电子政务网络建设,为电子政务应用提供共性通用服务的基础设施。


联系单位:黄山市数据资源局;联系人:耿雪垠信息化建设管理科);联系电话0559-2355397;办公时间:08:00-12:00,14:30-17:30。